法律问答

公司今年六月以我违反公司规定为由扣发了我五月加班费1200,降低我工资,每月900,并将我强行调岗,索要无果,我不服,认为公司变相解除合同,提出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发劳动报酬,赔偿解除合同的补偿金,劳动仲裁因为开庭时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只判决公司补发劳动报酬,我在开庭后,给公司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告知函,要求公司出离职证明,赔付补偿金,公司以案件在审计中拒绝开具,结果出来后,我要求公司安排工作,但公司指出我在很早前主动给他们发出了解除告知,认为关系已解除,在我要求下,延迟了接近五十天给我开离职证明,我现在是应该拿离职证明起诉,要求补偿金,还是应该重新申请仲裁呢?起诉胜算有多大呢

仲裁
2019-06-04 16:40:1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申请工伤或者雇员损害赔偿。申请工伤的,首先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由单位或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作出后可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根据伤残结果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的项目: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等。雇员损害赔偿的,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
  • 仲裁委员会对未向法院起诉,已发生法律效力而且确实有错误的仲裁书,可通过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对纠正后的仲裁书,当事人对其不服,是否有向人民法院起诉权利问题,根据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对纠正后裁决不服是否有申诉权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6]216号)规定,这要分两种情况:  
    (1)“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或具体裁决意见等予以纠正并重新作出新的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书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lt;ulstyle="list-style-type:disc;"  
    (2)“对仲裁裁决书中的笔误,在制作该裁决书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补正后,若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当事人仅就此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