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之前和我朋友合作开店,然后他欠我钱不还,但是我知道他找会计做假账,人家给他注册的公司加盟费,他都做嫁妆偷税漏税,还有别人进货的钱我都有记录,这个可以举报吗

连锁加盟
2019-06-04 17:07: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二、常见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违法行为:①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账簿)②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账簿)③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凭证)④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凭证)⑤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处理方法)⑥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报表)⑦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记账文字和货币)⑧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档案)⑨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内部控制)⑩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任用人员)
    2、法律责任:①责令限期改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②罚款:A、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B、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③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④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节严重方可吊销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
    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不构成犯罪的:①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②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③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④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⑤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不构成犯罪的:①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②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③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④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⑤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1、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不构成犯罪的:①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②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 关于加盟费,因合同到期终止,加盟费不予返还,双方应无异议。因一方或双方提前解除合同,加盟费的返还问题,为避免出现争议,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加盟费的性质和返还的条件。
    如果特许人履行了收取加盟费应承担的义务,加盟费不予返还。如果特许人构成根本违约或欺诈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解除,加盟费应当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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