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知识产权著作权美术作品登记证书,怎么发起 起诉

2019-06-04 17:43: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著作权法从保护作者权利的角度出发,对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了规定。  
    一、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自行约定著作权的归属。  
    二、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法律规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受托人在享有著作权的同时也受到如下的限制:  
    (1)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委托作品提供给委托人使用。委托人有权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如果没有约定使用范围,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现实中,有些艺术摄影企业为了垄断顾客日后的加印照片生意,借口对顾客的艺术照有著作权,拒绝履行上述义务,扣留照片的底片。对这种行为,顾客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2)受托人行使著作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妨碍委托人的正当使用。比如受托人接受委托设计商标标识后,不论委托人是否将该商标注册,都不得再以侵犯发表权为由阻止委托人在其商品、服务上使用该标识,也不得许可委托人的竞争对手使用该标识。
  • 关于著作权是一种什么样的权利解答如下:著作权即版权,在一定的时间内多自己的作品享有独占权利,这些权利包括: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 关于著作权: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包括: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 版权,又称著作权。就现在的科学技术条件下 ,没必要花钱去版权局登记。依照法律,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
    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构成作品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第一,具有某种精神方面内容,即作品要具有某种思想或者美学方面的精神内容;第二,上述精神内容需要通过一定的表达形式表达出来,停留在大脑里的构想还不能称作作品,必须要要有具体的表达,另外,必要要在外部世界中产生出来,但是否像录音或者写作那样保存下来还是像歌唱或者演说那样即兴而作转瞬即逝的,在所不论;第三,要具有独创性,即通过个体的智力劳动完成的作品。
    图画、书法、文学艺术作品,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在过去来说,如果不发表,很难有证据证明是自己原创、首创,常常被被人盗窃成果。过去没有网络,现在网络普及,个人发表作品简直太容易了,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费用全免,开个博客就齐了。
    现代科技为我们提供了最方便、最准确的记录,首创作品首次发表时间分秒不差,最佳是效率,不用求任何人,自己照相上传即可。再加上主网站功能强大,你有多少作品想发表都不成问题,即使这个博客容量满了,你马上可以另开一个。
    如果你想这么办,建议你上传时,除了原作高清照片,还特别要注明原作纵横尺寸、质地(如国画,是纸本还是绢本),对一些细部照特写,同时上传。并且发表作品同时声明版权所有事项。
    到版权局版权中心登记,花钱也是这个效果,到时候有人侵权它也只能提供证明(版权登记证)证明你是原创,打官司还得靠你自己到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