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因为贩毒0.9克 冰。 被抓 四天了。??有没有可能取保候审出来??协助警察抓一些吸毒的。立功。??然后争取 缓刑。??本人怀孕 四个多月很想老公 在 身边。??哪怕生完 让他再去 坐牢都可以

刑事辩护
2019-06-04 20:53: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犯罪侦查期间(包括侦查期间和逮捕后的羁押期间)犯罪嫌疑人没有必要采取羁押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后,要求犯罪嫌疑人不能离开指定地点(比如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城市)。
    取保候审后,至于判刑不判刑的问题是要依据检察院提起公诉现有证据材料能不能证明你有罪,法院采信有罪则判刑,法院采信无罪,或者罪刑较轻则不判刑,和取保候审无关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活动中的强制措施,与释放不释放无关,如果取保候审期间有违法活动存在,执行机关有权撤销取保候审改为羁押状态。
    如果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法活动,则就等待公安机关侦查后移送检察院公诉,当然期间内可能会因为证据不足撤销案件,也可能会最后提起公诉的。
  • 根据规定,涉嫌贩毒,属严重刑事案件,原则上不能取保候审;但具有法律情形的除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况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如果符合判缓刑条件的,就可以判缓刑。有自首情节,判缓刑的可能性很大。《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毒品犯罪次数、人次、毒品数量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十克以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胺或者可卡因一克,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克,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二十克,三唑仑或者安眠酮一千克,咖啡因五千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⑴每增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一克及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可以增加三个月刑期; ⑵每增加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克,可以增加二个月刑期; ⑶每增加鸦片、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五克,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⑷每增加三唑仑或者安眠酮一千克,可以增加三个月刑期; ⑸每增加咖啡因一千克,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⑹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两种以上行为的,每增加一种行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百四十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七克,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十四克,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一百四十克,三唑仑或者安眠酮七千克,咖啡因三十五千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国家工作人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其他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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