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A,我要咨询的问题是,我是一名司机去年我开车在山西榆社XX发生交通事故,我老婆在副驾驶上,造成我老婆脸部受伤,当时我开的车是全责,需要保险理赔可是老板问我们要七千块钱才给我们签字,因为车是租赁石家庄XX的所以还需要公司给出分委托书,但是他说不给钱不签字所以也要不了委托书,他要七千说是保险上浮费,车辆折旧费等他要的费用合理么,如果不合理的话需要你帮助我们打官司需要多少费用,

2019-06-05 05:29: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保险公司是有责赔无责不赔。规定,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害2000元。也就是说车辆损失最高赔付2000元。意思是说,你只有较强险,如果是你的全责,对方损失1000元,保险公司赔付1000元,如果对方损失超出2000,超出的部分由全责方(自己)承担。
    其他按责赔付,1,互碰自配,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己走自己的强制险,来赔付自己的损失,在较强险限额内。
    2,互碰互赔,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保险公司赔付你的本次损失,你的保险公司赔付对方的损失。
    在较强险限额内。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双方不能够协商一致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离婚诉讼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是每件50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数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再另行收取费用,超过2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
    0.5%收取案件受理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