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约在2016年4月份,我的经理以工作理由向我和我的同事们先后借了约十几万,一直都说过几天就还,但是迟迟都不还。后来在2016年7月份他出现了一次比较严重的车祸,说是等各种理赔下来就一起还,但是仍然是一拖再拖,现在他已经恢复良好而且理赔款早就已经全部到位了,但是只是口头承认却丝毫没有要还钱的意思,电话也不接,信息也不回了。明明一直在本地但是始终都是谎称在外地,现在我急着用钱,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做才能尽快要回我的钱?我现在有他当时亲笔签字的借据(是那种所有他该还钱的同事名字和应还金额 然后最后他亲笔签字的借据)还有一些相关的录音,现在理赔款到账已经过去大约两个月了,非常担心他会直接挥霍掉,因为事后才知道了他借钱的时候这种理由都是骗人的,而且钱并没有用于工作当中,只是被他自己都挥霍掉了而已,这种情况可以构成诈骗罪吗?谢谢回答这种情况下我可以采取司法保全措施吗?有没有什么好的方式可以尽快维护我的权益?请尽快解答 谢谢了

资产拍卖
2019-06-05 06:17: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借钱不还,不能构成侵占罪
    因为此罪的客体“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
  • 诈骗罪,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象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具有以下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至于诈骗财物是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第三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如果诈骗数额较小,则不构成犯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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