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08年我本人在安庆市出了一次交通事故,在经过一年多的起诉最终法院判决书下来,判处对方赔偿我损失费68000元,直到现在对方一直没有赔偿,也找过律师和当地法院但答复一直在追查,也申请了强制执行,不知道法院下没下去执行,法院那边一直在拖,现在我也不知道怎么办,自己为起诉也花了一万多块钱了。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2019-06-05 06:49:5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上述赔偿项目如果交通事故责任人没有依法赔偿的,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1.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执行法院可以对其处以法拘留、罚款,并强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用以执行。

    2.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执行申请人无论什么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即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永远不会过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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