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违法,十字路口,左转绿灯,直行红灯。汽车在左转道路绿灯通过,车辆开过道路中间左转。电子眼被判闯红灯。违章照片1为左转绿灯,直行红灯,通过左转道。照片2为直行红灯,灯车辆行驶过十字路口中间车未左转。实际也是在车辆行驶过十字路口中间左转,并未通过对面斑马线,也未压线,左转通过。

2019-06-05 09:10: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 驾驶人违反交通规则一般需要接受扣分和罚款的处理,比如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扣几分?
    交通信号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的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由此可知,如果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将会扣6分。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关于扣分达到12分的处理规定如下: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 一、交通违章行为怎样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  超载或超员: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尚未达到20%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尚未达到30%的,一律处500元罚款。  对公路客运超过额定乘员20%的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超速:对机动车行驶时超过最高限定50%的,一律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驾驶: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被暂扣东莞违章期间继续驾车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  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  驾驶拼装或报废机动车:对上道路行驶的拼装、改装或者应该报废的机动车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一律处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使用伪造驾驶证: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记满12分继续驾车:对机动车驾驶人记满12分继续驾车的一律处800元罚款。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肇事后逃逸: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机动车驾驶扣分新规定  一次记1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一次记6分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一次记3分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一次记2分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一次记1分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不按规定会车的;  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