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在我17岁时因吸毒被拘留几个小时,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做过违法的事情并结婚生子,现在我23岁准备去澳大利亚劳务,当时我被拍了照按了手印,请问我有这个历史能出的去吗?我这个属于犯罪记录吗?

刑事辩护
2019-06-05 14:20: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任何人未经审判不得认定为有罪。所以只要没有被法院判过刑的就不会有犯罪记录,不需要查询。只要没有经过法院判决,是不会有犯罪记录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不属于犯罪行为,没有犯罪记录。
    有无犯罪记录要看警察有没有立案,检察院有没有提起公诉,法院有没有判决
  •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案子的完结方式。至于取保候审后是否会有犯罪记录,关键还是要看案子的最终处理结果, 取保候审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也就是说,有可能该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撤销案件(认为不构成犯罪,解除取保候审),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做出不起诉决定,法院在审判阶段做出无罪判决。
  • 未成年人吸毒被抓拘留在15天以下,具体根据涉及情节严重性,进行处理。
      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吸毒属于违法不是犯罪,应属于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七条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
      请假出所的申请由拘留所提出审核意见,报拘留决定机关决定是否批准。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12小时内作出是否准予请假出所的决定。  被拘留人请假出所的时间不计入拘留期限。
      第二十八条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请假出所申请的,应当向拘留决定机关提出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有关担保人和保证金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被拘留人请假出所不归的,由拘留决定机关负责带回拘留所执行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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