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爸爸生前帮一个朋友还十万贷款及贷款利息,爸爸本身就是在农行工作的。这朋友贷款也是在农行做的。帮他还贷款一事他的银行同事知道,并且社会上的许多朋友也知道。但是后来爸爸意外出车祸死了。这个欠钱的人一开始说要在14年年底将十万还我们。还主动发了信息给我和我妈妈。也曾给我和妈妈打过电话说这事。但是现在他电话却是空号了。信息记录我们还有。我想问这个钱我该如何讨回

2019-06-05 14:29: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还不上会产生的后果:
      
    1. 贷款机构会依法向你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你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你已抵质押的财产等。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2. 你的信用会受到影响,如果是以公司为借款人,贵公司在全国银行信贷咨询系统中会被记录在案,个人名义的贷款也会在全国个人征信咨询系统中被记录逾期贷款。如果贷款行不给你消除记录,你可能今后在所有的银行都贷不到款了。
      
    3. 如果借款时你有提供虚假资料或不实信息,贷款机构可能会告你骗贷,如果骗贷属实,你有可能会因为诈骗罪获刑。

  • 1、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银行可以起诉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和担保人(如果有担保人的情况下);
    2、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在遗产继承的份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担保人在担保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3、如果债务的金额超出了遗产的价值,继承人没有义务偿还,但如果愿意偿还的话,法院也会支持;
    4、《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   合同没有约定利息,一方迟延支付,另一方是可以主张利息,一般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合同一方有起诉时主张的,法院就会在判决书中明确写明利息的承担,判决生效之后,申请执行的范围也是判决的内容加上迟延履行的利息。
      生效判决迟延履行利息最新的计算方法,可以参考2014年8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第二条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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