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个体户餐厅上班,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劳动协议,每天上班时间13小时,工资2800每月休两天,没有医保,并且现在说开始没有休息时间,请问如何维权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05 14:41: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
    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其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且符合条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度,即分别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 1,没有签劳动合同,按实际用工开始算合同成立。
    2,没有工资条,可以找工友做证人,总有一起发工资的时候吧。
    3,公司有没有营业执照,不影响工伤赔偿。具体工伤鉴定就要咨询鉴定机关,记得要去当地司法系统指点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
    4,资料包括:身份证,医疗票据及后续治疗需要的费用,可以在诊断证明中写明有没有后遗症之类。
    5,具体赔多少建议你在当地找个律师进行计算,包括: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材费,医药费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需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也就是说一般是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最长不超过六十日。劳动仲裁不收费。详细的可以面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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