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一个聋哑人骑一辆红色大摩托车在东西路上,由东向西把去,我开车从北方的地道口出去,刚上地道东口,看见他骑的很快,我立马停在了道口,后轮还没上大路。只看见他跟我100多米处开始刹车,路上有很深的刹车痕迹,随会就撞在我的车上,摔倒在地,我在车上亲眼目睹了这一切,现在他的脚脖子骨折了。忘了介绍了,我是开8年车的人,证件齐全。他人车都无证。我报的警,打的120,这种情况,交警会怎么划分责任那?请求律师帮忙解答,谢谢啦!

其它
2019-06-05 14:43:3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工伤是不追究劳动者责任的(自杀,自残,醉酒,吸毒除外),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
    十四、十五条之规定的,无论需承担何种责任,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事实不清,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任何一方均可举证对方存在过错。
    1、如能够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不承担责任,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经举证并证实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原则分担责任(过错大的承担主要责任,过错小承担次要责任)
    3、如双方均无法举证对方存在过错的,则依据《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由双方承担公平责任(一人一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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