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8月10号与她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对发拒不承认自己是全责(后面保险公司过来判定是她的全责),在发生车祸后有争吵,后来对方亲戚过来,先动手把我打伤(左耳出血,眼眶发青,左耳附近肿胀),我被朋友拉着应该是揣过他2脚,但对方没有受伤,后来110过来,对方同意协商解决,后去医院检查,左耳肿胀处忘记拍片。今天早上打电话给对方准备去检查,对方就不接电话了。这种情况我能起诉他吗。谢谢

2019-06-05 16:00:3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旅行社应该给每位旅客购买了意外险,没有买就是被他们省掉了。这种情况下他们必须负责。先保存好证据,找好同行的证人。先到消费者热线12315投诉,或者当地旅游局热线投诉。
    一般都会进行赔偿。实在不行启动法律程序,起诉他们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