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追尾,交警判我负主要责任,对方司机负次要责任,对方车上有人骨折做手术,想问一下,对方保险公司会赔付部分手术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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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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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工伤,员工自己负主要责任的,工伤认定虽然是劳动者无过错原则,但是如果劳动者行为符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话,那么也是无法被认定为工伤的。
具体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如下: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况,都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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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次要责任人赔偿主要责任人:
一、首先,确认赔偿项目
假设对方死亡(全残,即植物人)的情形下,需要赔偿的项目为:
1、死亡赔偿金(全残=死亡):当地上年城镇/农村收入 *20
2、丧葬费:当地标准
3、医疗费:最终发票金额
4、误工费:根据实际情况赔付
5、护理费:根据实际情况赔付
6、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当地标准
7、
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当地法院解释赔付
8、残疾用具费:根据实际情况赔付
二、需要赔付的金额(假设上述赔偿项目总金额为100万)
假设次责赔付为30%(个别案例中次责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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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