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是婚前,婚后房子赠值了,女房能分到增值的钱吗?

2019-06-05 22:47: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家协议书
    协议人:
    (一)________(姓名),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二)________(姓名),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________与________是原配夫妻,共生有____个子女,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 ,别无其他子女。________与________夫妇共同建造(购买)了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 。现结合家庭实际情况,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就上述房产归属事宜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上述位于____________的房产分归________所有。
    二、其他子女对上述房产的分归均无异议
    三、________、________······对父母尽赡养义务。
    四、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及时持相关手续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五、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____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协议人:
    年 月 日
    (备注:
    1.本协议书仅为参考格式,申请人可根据需要依法对协议书的内容作适当调整。
    2.申请人在使用本参考格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文书中需填写的内容应在电脑上填写完毕后再打印出来,除签名外不得手填。)
  • 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
    婚前买房
    情形一:一方婚前全额付款买房,房产证上仅署自己的名字。
    不管是根据过去的审判实践,还是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这种情形下,房子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房子涨价属于自然增值,增值部分归户主个人所有。如果房子用于出租,租金属于投资经营收益,归户主个人所有。但出租行为如果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租金属于两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如果一方婚前全额付款给对方买房,房产证上仅署对方的名,明确赠与对方,那么两人即使离婚,房子也是对方的。
    情形二:一方婚前贷款买房付了首付,房产证上仅署自己名,婚后二人共同按揭。
    新司法解释第十条是这样规定的: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也就是说,根据新司法解释,离婚时夫妻两人先商量房子的归属,如果仍不能决定,法院可判决房子归户主所有,还没有还清的贷款也属于户主的个人债务。共同还掉的按揭以及按揭增值部分,户主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房产赠与: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根据此条款,说明房产赠与满足无偿的条件,并且在过户手续完成之前,赠与人随时可以主动撤销赠与。房产买卖房屋买卖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行为。
    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只是普通的社会关系,不一定是亲属或者其他特别社会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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