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订婚一个月,男方提出退婚。订婚时付的彩礼钱能退吗

2019-06-05 22:57: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1,《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应当退还彩礼。你们只是订婚了,因此在法律上讲你们之间还没有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你们之间发生的关系属于一种同居行为。
    对于彩礼的认定,有时候比较复杂,不能简单的按照金额的大小来判断。在这一过程中要分清楚彩礼跟交往过程中男女之间的赠与物的区别。才外,彩礼的退还也要根据情况,如果已经实际花费的,则不再退还,订婚以后,由于一方过错导致婚姻关系失败的,在退还彩礼是可以考虑少退还一点。
  • 关于彩礼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您双方属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等情况,退婚后您方可以要求对方退换彩礼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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