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承包(租赁)了农民的30亩山地种树,承包期限是30年,请问合同有效吗?

2019-06-06 03:05: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山地租赁合同范本: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对山坡拥有所有权,合同到期调整权,并对乙方管理山坡林进行监督 2,有权要求乙方按数上交承包款 3,有义务保护乙方在山坡内的一切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的要求合理经**坡林 2,有权拒绝甲方在合同期内对山坡林进行调整 3,承包期内有权禁止他人在承包区内的所有非法行为 4,有义务管理所辖坡面,不得转让 5,有义务按时按数向甲方交纳承包款项
  • 租赁合同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是指当事人双方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的租赁形式。  不定期租赁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约定的期限不明确的租赁形式,它包括确定的不定期租赁和推定的不定期租赁。  根据《合同法》,推定不定期租赁包括三种形式:
    一、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三、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经双方补充协议,或按合同其他条款以及习惯等方式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一般情况下,未经批准建立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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