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我们学校受伤骨折 学校第一时间送去医院并没有让家长花钱 现在家长要讹诈我们学校高额的费用 还说不给钱要破坏我们学校的名誉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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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条规定,是否构成侵害
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如果损害后果确实发生,你可以收集
证据,录音也是其中之一,但不能侵害他人权益或违法取得,还要有其他证据相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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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孩子之间根据过错承担责任,学校没有尽到管理义务的,需要承担责任。
2、人身
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户籍居住、住院情况、家庭情况等确定。
3、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赔。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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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