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公己离婚了,所有房子归老公,两个孩子的一切费用都归对方负责,我是净身出门,对方己履行一年了,由于对方和孩子没有感情,现在两个孩子不愿和对方一起生活,两个孩子死活都要和我在一起生活,孩子和我在一起生活了,但对方不愿支付一切费用,既然孩子不愿跟对方,孩子愿意跟我,所以现在我想起诉要回房子,请问起诉会有效果吗?法院会接受起诉吗?房子能要回来吗?

离婚
2019-06-06 09:00: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房产诉讼的一般程序:
    立案 原告人到法院立案大庭提交材料,法官审核通过后会开据收费单,然后到农业银行收费口交费,拿农业银行的收费单到另一窗口换取发票(交费窗口与换票窗口一般挨着),返回立案窗口,将一张发票交给法官(其余自己留存,以便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接到法院通知,到法院取开庭或调解传票。
    庭前调解(如未达成调解意见,另行开庭)
    四、开庭(开庭时记着拿证据原件)开庭的程序步骤:法官宣读法庭纪律、当事人权利义务;原告读起诉书;被告答辩;原告提交证据,发表意见,被告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被告提交证据,发表意见,原告对证据提出质证意见;法官询问一些问题;双方辩论;双方最后总结意见。
    书记员通知,到法院取判决书; 陆、如对方不服上诉,等通知,到法院取上诉状。如对上诉有书面答辩意见,还需要再去法院提交。如不想书面答辩,则不需要,取上诉状时须告知法官,不做书面答辩。如自己不服判决,必须在取得法院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法院提交上诉状。
  • 经过协议处理过的房产,除非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法院即使受理后,也会驳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
    (2003)19号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院审理后人民,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