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打架斗殴脸部构成轻微伤??赔偿书怎么写?

暴力伤害
2019-06-06 12:53: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殴打未成年人导致受伤,如构成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打架斗殴,应当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比如,行政拘留和罚款等,但误工损失赔偿属于民事赔偿范围,处罚里不会涉及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轻微伤的赔偿主要有:
    1、医疗费;
    2、护理费;
    3、伙食补助费;
    4、误工费。只要把这些进行赔偿就可以了。对赖着不出院的人也有办法,就是不理他也不赔他,等着他出院后到法院起诉;起诉后,你方要求技术鉴定,评估对方伤情应当住院几天。鉴定后,超出鉴定天数的住院费、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金等,由对方自己承担;你方只承担法律规定的住院期的损失。轻微伤需要住院的时间是有标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