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快递延误问题,我是收件人,同城超过三天,打了很多电话,客服说当天给送,也没送,再打后,给了一个快递员电话,人家说不是他的片区,后来第二天网站物流信息更新为,疑难件,无人电话不通,我就打的全国投诉电话,当天客服又联系我,找各种理由开脱,问我家里是不是没人,我说让快递员联系我,结果一天又没有消息,到了晚上,网上又写疑难件,电话不通,我该怎么维权,怎么要求赔偿,赔偿多少,是XX递

消费者维权
2019-06-06 13:25: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法律的限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能够与经营者商量和解,也能够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也能够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还能够根据与经营者达到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组织仲裁,甚至能够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因此,建议您能够根据法律的限定,选择适合您的维权方式,维护您的权益。
  • 根据《合同法》第311条【承运人的赔偿责任】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312条【确定货损额的方法】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点的市场价格计算。
    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客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按照运输合同纠纷起诉物流公司,要求其赔偿实际损失。
  • 快递没在指定的时限内送达邮件的,属于合同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快递公司请求赔偿。如果快递公司拒绝赔偿的话,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 消费者维权的五种方式如下:
      
    一、协商和解。
      
    二、投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
      
    三、行政申诉。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它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
      
    四、提请仲裁。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调解并作出判断或裁决。
      
    五、提起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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