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经起诉离婚了,也立案了,那是因为当时男方不同意,现在他同意离婚,我们有想走协议离婚了,请问诉讼离婚后还可以协议书离婚吗?

离婚
2018-08-11 15:17: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1989年11月21日)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 诉讼离婚手续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 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 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①审理前的准备。②调解。③开庭审理。

    (3) 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男方出走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以采用公告形式通知男方。超过法院规定的公告期,法院可缺席开庭!

  • 1.首先协议离婚:就是否离婚 ,子女抚养 , 财产分割 达成一致协议 ,到婚姻登记部门即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诉讼离婚 : 如对方坚持不离婚的话,首次诉讼难以判离,六个月以后再次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一般会判离。 子女抚养方面要根据对孩子健康成长有利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与抚养条件等因素确定。原则上,孩子若在2周岁以内,一般由女方抚养;2-10周岁的,要根据双方的抚养能力与抚养条件,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综合考虑确定。10岁以上的孩子还要考虑孩子的意愿。据你所述,你抚养大女儿,女方抚养小女儿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 财产分割方面,除非双方对财产归属做出特殊约定,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同时,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可以要求其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符合法定条件的,无过错方还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3.我在解决婚姻纠纷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建议来电咨询 ,帮你更好的分析处理这件事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