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经济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多久才会移交检察院和法院

刑事辩护
2019-06-06 15:19: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刑事案件从立案始,报案只是提供案件线索。公安接到报案后,经初步调查认为涉嫌犯罪,需要立案,展开侦查,收集证据和抓捕犯罪嫌疑人。期间,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需检察院批准。
    公安侦查终结后,需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时可以请律师介入,了解案情,准备辩护。检察院预审后,认为构成犯罪,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后开庭审理。公安办案一般三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两个月,法院审理一般三个月。
  • 公安侦查终结并移交检察院后,检察院也有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的情况。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分三种情形:第一,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第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第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第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第五,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三,由《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应当制作不起诉决定书,公开宣布,并且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到被不起诉人和他所在的单位。
    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不起诉决定在法律后果上属于无罪。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立案:
    (一)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
    (二)诉讼已经终结的;
    (三)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
    (四)其他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所诉事项。
  •   刑事案件不一定要37天移交给检察院,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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