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这个是学校的地皮,房东建的房子出租给我们,一年一签,现在房子到期了,学校要收回,可是我们才转让来的,装修好的,请问可以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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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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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拥有法定解除权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而解除。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而解除。
4、承租人未按照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并造成房屋损失而解除。
5、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可随时解除合同
6、承租人未支付租金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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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