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摩托车越黄线侧滑过来碰上我的小车,造成摩托车上的二人受轻微伤,也造成了我的小车前面部分受损.交警说我是次要责任对方是主要责任,可摩托车不来处理,我的小车一直在交警队也拿不出来.对方要我出医药费,有道理吗?责任划分对吗?

2019-06-06 17:00: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人身损害赔偿医药费凭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不管判刑还是不判刑都是要赔偿的。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 对事故造成人员的轻微伤是指造成皮肤、软组织挫伤且面积较小的伤害。对此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交通民警能够认定的,可以现场结案,伤者需要治疗的,机动车方应履行救助义务;如事后伤者伤情发生变化构成轻伤、重伤或死亡的,应转为一般程序处理。
      二是交通民警当场无法认定是否构成轻微伤或当事人对伤情争议较大的,如当事双方对事实及责任无争议,交通民警应当实行快速处理,双方应共同到医院确诊治疗;构成轻伤、重伤或死亡的,转为一般程序处理;如当事双方对事实及责任有争议,交通民警应及时标划车辆及痕迹位置后,撤除现场并报事故办案部门处理。
  • 只要不是累犯、团伙中主犯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从司法实践来看,犯罪嫌疑人给被害人赔偿取得谅解后,更好办理。
    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 原则上讲,主要责任一方要承担超过50%以上的赔偿责任。在审判实践中,如果双方都为机动车,一般按照主要责任方70%、次要责任方3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一方,先由对方车辆投保的交强险予以赔偿(不划分责任),超出部分再由你方自担30%、对方承担70%的比例确定对方的赔偿责任和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