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店搬迁,旧店东西还没搬完,社会闲杂人员去我店里偷东西搬走,发现后赶过去,看到对面手上有拿刀,我的外甥人就开始劝阻,对方不听,反而开始辱骂,我的外甥毕竟是个年轻人,听不惯也开始骂回去,对方开始挥拳打人,对方总共有三个人,不过好像喝了酒,只有一个人打我外甥,他刀放在口袋里,年轻人脾气比较火爆,我外甥也跟他打,我在劝阻他们两个,对方两个在旁边看戏,我在劝阻时候也被那个人打了两拳,我就踢了那个人两脚,只踢了两脚,那个人就胸口骨折,这搬迁的店老板是我,这事我有责任吗?要负刑事责任吗,要赔钱吗?

2019-06-06 17:05: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般民事间的纠纷是这样的:发生冲突和暴力行为时,先打110报警,同时旁观者的证人很重要,证明谁先动手打人的过程。
    受伤后的医药费单据都要保留,便于将来起诉索赔。对于严重伤害的,可以告先动手打人方故意伤害罪,没有严重伤害后果产生的,不足以形成刑事责任的,一般走民事诉讼程序,无非也就是经济赔偿。
    宗上所述,只是事后赔偿的问题,要预先制止,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 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及以上,应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赔偿)。是否构成轻伤:应以法医鉴定的结果为准。但参照《人身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民事赔偿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