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起喝酒出车祸了喝酒期间有人中途走了,有责任吗?

2019-06-06 18:29: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一起喝酒的人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他对死者是否有劝酒的行为;
      
    2、一般来说,有以下情况劝酒者会被判定有过错:强迫性劝酒 、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在明知对方醉酒的情况下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和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3、以上过错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4、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作为同席饮酒的人,事实上已经建立了法律上的关系,彼此之间存在法律上的相互提醒和照顾义务。具体而言,在饮酒时对其他饮酒人一般应当承担提醒、劝阻、通知的义务,不让其过量饮酒;在酒后还要承担扶助、照顾、护送的义务,保障饮酒人的人身安全。
    如果同席人没有尽到这些义务,就属于“不作为”,如果饮酒人出现了身体伤害或死亡,两者就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因果关系。法官正是基于此判决同席人承担赔偿责任。
  • 关于一起喝酒出车祸的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例如: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话,可能不仅仅是赔偿的事情,还可能判处刑事责任,而其中又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紧密相关。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
    另外,交警划分的事故责任会影响到赔偿责任的承担比例,因为赔偿责任是以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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