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末个一个房屋托管公司签合同租了房子,今天到期,合同和收据找不到了,这个托管公司以这个为由不退押金,我应该怎么投诉或者起诉他们,起诉能有用吗

2019-06-06 20:45: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
    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 劳动合同到期,其实合同已经终止,一般合同内容双方协商确定。只不过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供不低于先前条件续签合同,劳动者拒绝的,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可以变更岗位,但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解除合同。

  • 1、租房合同未到期遇拆迁,租户可以索取合理的赔偿。
    2、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应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房屋承租人可以主张房屋装饰补偿、停产停业补偿、设备搬迁费用、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等补偿。
  • 房地产抵押合同仅是当事人之间就抵押物设定抵押权债权债务合同,其成立乃至生效之时,抵押权尚未产生,订立抵押合同,属于一种债权行为。抵押合同的履行,即抵押人实际设立抵押权予以抵押登记,才是物权行为;
      其次,国家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对违反国家规定的强制性、禁止性规范的抵押登记予以坚决的否定,即使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也不能承认其法律效力,而只对符合法律要求的抵押才予以设立登记,承认其法律效力。
    这种以国家行为直接强制干预的目的,也在于通过房地产抵押登记,可以有效地避免第三人因不知房地产已设立抵押而使自己遭受不测的损害,从而保证抵押权的顺利实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