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一下,妻子去世,儿子己结婚,丈夫想把他们名下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要什么手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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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去世后的遗产继承: 1,明确遗产范围(在无遗嘱、遗赠情况下):
a.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另一半为丈夫所有);
b.妻子的个人财产。
2,明确继承人人数:配偶、父母、子女(第一顺序继承人)。
3,明确各自的继承份额:继承人可以协商遗产继承份额,协商不成的,一般均分,但要照顾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4,分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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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死亡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就要作为遗产,由有遗产权利的人进行继承。有继承权利的人有,配偶、子女及丈夫的父母。可以平均分,也可以不平均分。
继承是在一方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而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双方的取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本身就有女方的一半,这和婚姻法没有任何的冲突,因此,不存在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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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
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
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房产所有人带着自己的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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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