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前4年有个人欠我15000钱,我曾经去他家里找过他,没欠条,当时他不承认,我在好好的说,他分析给他听,他爸妈都在场,后来他承认啦,当时没还我钱,他答案我过段时间还我钱,到现在还没还我,我去年年30又去他家里,结果没看到人,现在电话都打不通啦,我该怎么办?

2019-06-06 21:56: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拖欠工资欠条超过两年还能起诉,但丧失了胜诉权,法院会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53、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 有欠条不承认可以进行笔记鉴定的。如果确有真实的债权债务发生,债权人能够列举确凿的证据证明其债务的真实性,经多次催讨还是不还的情况下,可以收集证据起诉。应该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
    假若债权人拖延时间,让诉讼时效过期的话,再向法院起诉就没有用的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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