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七月份;朋友跟我借了三千多块钱;说好了几天后还清;但到现在一月十二号了还没还一分钱;当时借钱的时候没有写欠条;但有微信记录他自己承认有跟我借钱!我相问这种情况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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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借条(欠条)可以使用其他
证据,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
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
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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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欠条,若有其他的证据可以证明存在
债权债务关系的,也可以提起诉讼。只要有完整的证明链条和证明力,法院会支持你的请求的。
但要注意,我国《民法总则》规定,普通
诉讼时效的时效期是3年,
借款合同纠纷适用于普通诉讼。
超过3年,债务人就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法院不会再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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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