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请问一下律师,我叔叔于7月14日在郑州务工进行楼外吊篮作业时,因楼上其他公司安装空调的人操作不当,被其掉下来的金属板击中,造成胸前两根肋骨骨折。目前还在当地的医院治疗,我婶婶在出事的当天也中断工作从浙江赶过去到现在一直都在医院里照顾我叔叔。 但是8月4日开始对方不再支付医院里的医药费用,赔偿金方面也协商不好,我叔叔是装修方面的工人,每天工资400~500的样子,我婶婶工厂里的普通员工,每天100~200,在医院里的生活费都是我叔叔的老板出的。 我叔叔说对方公司是政府弄拆迁负责弄安置房那一块的,上面有人有关系的那种,而且我叔叔也没有劳动合同什么的,对方意思只赔2万。 想问一下律师,怎么办才好。。。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07 06:57: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企业拆迁的赔偿标准

    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企业拆迁如何赔偿员工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如果企业迁到新的地址,通过与员工协商,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不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但如果因为搬迁后离原地址太远或者拆迁导致了企业的倒闭,从而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企业应根据相关的规定对员工进行赔偿,赔偿的标准是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一般地,租房时严谨点的会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但是经熟人介绍租房时,有些人为图方便不订合同,没有签房屋租赁合同,将租房的主要事项口头说明一下,双方达成一致后即成。于是,有些承租人住了一段时间后,发现了更满意的租房,就会想随时走。
    但是,承租人不受书面合同限制是否可以随时走,还得看租赁合同的规定。
  •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包括工资、劳动福利、其他待遇等)的一项重要资料,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该要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一般为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若公司一直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首先向公司反映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若公司拒签,则可向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最后,如有必要,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 其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就以上问题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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