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里的公房,由于当时租赁协议是奶奶的名字。但是房子的户主是我。现在遇到拆迁问题。我爸爸和我要的两份家产,我的姑姑部同意。请问我有权得到吗?

2019-06-07 09:03: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就拆迁补偿事宜与出租人、拆迁人进行协商并签订拆迁协议;
    对经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事宜,可以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对拆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对拆迁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对拆迁人未能依照法律规定拆迁的,承租人有权利要求拆迁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对强制拆迁的决定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其他承租人应当享有的权利
  •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声明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至于是否可以翻悔只能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因此,在遗产处理前,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继承人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但在遗产处理后,继承人才对放弃继承翻悔的,法院是不予承认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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