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某国有企业20年前欠的银行贷款,企业已经倒闭多年,几年前银行将债权转让给了一家公司。现在改企业既无资产又无人员,那么此款应该由谁来还?当年该企业的XX府某部门,应该负责偿还欠债吗?谢谢!

2019-06-07 10:20: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当抵押物不够偿还债务,债务人欠债无力偿还时,最好也起诉到法院,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超过诉讼时效起诉,法院不会支持你的还款请求,除非他自愿偿还。

    法院受理后会开庭审理,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协商调解处理,如意见分歧无法统一,法院会判决由债务人清偿所欠债务。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如不自觉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过程中会根据你的请求扣划债务人的工资用于抵付欠款,但不会全额扣划,法院会保留被执行人即债务人的必要生活费用,至于多少法院会根据当地的生活消费水平及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而定。
    如果发现被执行人还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采取强制措施的。

  • 一、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二、破产财产分配的次数,原则上一次性分配结束,也可以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进行;

      
    三、破产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1、可供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总类、总值,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

      
    2、债权清偿的顺序、各顺序的种类和数额,其中应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的数额和计算的依据,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应当说明职工安置费的数额和计算依据;

      
    3、破产债权总额和清偿比例;

      
    4、破产分配的方式、时间;

      
    5、对将来能够追回的财产拟定进行追加分配的说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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