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的私家车停放在路边,不明原因起火,因为还是2年内新车,没有购买自燃险,但是交强险及车损险和不计免赔及第三责任险都购买,现在汽车厂家已经鉴定起火原因不是自燃,是外部不明原因起火不保修,报保险,保险公司又拒赔,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可否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
交强险是一种强制保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在财产损失赔偿规定是这样的:a)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b)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只投保交强险没有投保商业险中的车损险,如果自己的车被别人撞了的话,对方投保的交强险需承担被撞那一方的财产损失赔偿责任,包括车的损毁,赔偿限额如上述。当然如果对方还有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话,这个保险也是有承担碰撞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
-
通常保险公司在拒绝赔付保险金时,会找出一大堆理由来,其中很多是和客户的行为相关的,此时需要依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来处理,最好有专业的律师介入,保证当事人获得赔偿。去保险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即可,准备起诉状,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受损失的证明,保单。
-
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报警,然后报保险公司,交警勘查现场后,会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拿到认定书后确定你有责任,那么你的保险公司就会代替你赔偿对方的损失。
保险公司不理赔,可以向当地保监局投诉,或者仲裁,如果都不能解决的话,可以起诉。
投诉是指:权益被侵害者本人对涉案组织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事实,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主张自身权利。投诉人,即为权益被侵害者本人。
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
车险商业险中的第三者责任保险,
紧急避险造成伤害能否理赔?发生交通事故第三责任险
的情况有多种,举个例子。
张先生在一路口转弯时车辆从车道左侧压过黄线超车,恰在此时,迎面驶来了一辆小轿车。
眼看就要相撞,小轿车司机李某猛打方向避让张先生驾驶的车辆,结果导致自身车辆侧翻,车身严重受损,副驾驶位的乘客受伤。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后认定,张先生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经协商,张先生一次性赔付李某4万多元。
事故处理后,张先生以第三者责任损失为由向保险公司报案。但是保险公司在事故勘察认定后,以事故中双方车辆没有发生碰撞,第三者损失不属于直接损失以及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为由拒绝赔付,双方遂引起纠纷。
后经法院审理,认定事故中“紧急避险”成立且未超出必要限度,因此保险公司应按照三责险相关条款予以理赔。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