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请问一下,有3个工人在给我干活,一共干了13000元的工资,我已经给人家没人结了6000元,还有7000元我们干活的公司要直接给工人打卡里发工资,可是现在人家要回甘肃老家,公司给工人打钱还要20天,我现在如果给工人把剩下的7000元付清,等公司把钱打到工人卡里工人在把钱给我转过来,我写个证明让他们按个手印,请问律师这样有法律作用吗,如果可以应该这么写这个证明

2019-06-07 11:46: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工伤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事故伤害或换职业病因此带薪停工治疗,劳动法中对于工伤工资并没有规定,是由《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规定的。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不变,停工留薪期结束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以确定不同的工资。
  • 劳动关系方面证据证明的内容包括如何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何时起双方建立用工关系两方面。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有很多表现形式,并不固定。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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