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被害人,告对方强奸未遂,然后现在说是要去检察院领告知书,我想撤诉,可以吗,

刑事辩护
2019-06-07 12:59:2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因此,犯罪时无精神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因此如果出现精神病人强奸他人未遂的情况时,可以依照上述说明进行处理。
  • 根据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规定,构成强奸未遂的条件应包括以下几点:
    1、主观上有违背妇女意志,实施强奸的故意;
    2、客观上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实施了强奸妇女的行为;
    3、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强奸未能得逞。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有奸淫妇女的意思,并实施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是否认定为强奸未遂要看案件整个过程中行为人有没有违背妇女的意志。若违背意志则可以被认定为强奸未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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