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这样的,我朋友从上家公司离职快三个月之后,昨天人事突然给我朋友打电话说,给他多发了工资,要求退回,这样应该退吗?会对以后的征信产生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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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给劳动者结清工资。
劳动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但无须申请。
如果是在试用期,则三天内口头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法律链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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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辞职。
2,单位应在30天内办理退工手续,并中止社保交纳手续。给你一份退工单。
社保账户由社保中心安全地保管。
3,进新单位,交给他们退工单。新单位可办理社保接续交纳手续。
由此可见,只要办理辞职手续,社保不需要个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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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如果离婚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原则上一人一半。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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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