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说我和别人非法同居,什么证据能说明我和别人非法同居呢?

2019-06-07 14:25: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对“事实婚姻”及“非法同居”期间的财产、债权与债务的处理问题,新《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均未做规定。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过一个司法解释,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此解释为处理此类问题,提供了直接依据。
      按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第5条规定,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但未登记的,承认是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条例》公布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人民法院告知双方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登记的,按同居处理。
  •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如果和别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半年以上的,涉嫌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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