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孩子的爸爸是协议离婚的,孩子六岁,孩子由我扶养,男方给抚养费。现在孩子的爷爷想把房子写给孩子,让我跟孩子居住,孩子继续在男方的那边上学。像这种情况,我跟男方的离婚协议是不是还能继续履行呢?

离婚
2019-06-07 14:39: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我国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下,通常另一方是可以请求离婚的,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协议的方式达成离婚的共识,可以直接完成离婚协议书,并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并对离婚协议进行备案,从而完成登记离婚。

  •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六、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七、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