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弄伤脚了,断了骨头,进医院时咨询医生说把握有多大,医生当时就答复我们说:我们医院是专门接断指的,掉在地上都能接起来。然后我们病患当然是想接骨嘛,就同意手术了。手术第5天,医生检查说我爸的小脚趾已经坏死了,说伤口没清理好,必须切除,然后告诉我们第二次手术的时间,当时我们虽然很不愿意,但是也没办法,只能听医生的。第二次手术完第二天换药打开纱布一看,切除的居然不止是小脚趾,还切除了一部分的足底!这一切连我爸都不知道,后来我找医生要说法,他说当时他也没想到,打开来看才发现这么严重不得不切除,当时我妈在手术室外边,但是医生不但没征求家人的同意,我爸只是下半身麻醉了,人并没有不清醒,他也没有征求我爸的同意,现在弄成这样医生还说情况还不能确定,还要继续观察,我们真的接受不了这样的结果!律师,麻烦你给个建议,我们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

医疗事故纠纷
2019-06-07 16:06:4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四十八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争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
    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消费者购物前维权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
      
    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清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维权各项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购买前了解商品属性。对于商品的种类、规格。性能、原材料、结构、合格证,出厂日期、消费期限、使用说明、售后服务等有关商品自身的情况以及商标、厂家、生产地、经销者等关于商品生产经营者的情况应尽可能地了解。
      
    3、保存购买凭证。购买后应尽可能要求销售者出具发票、收据或其他书面的证明材料,以便在受到侵害时,能够有效地进行索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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