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因为交通意外 我方开着摩托车 撞到一个摩托车的妇女 我方当时因为害怕??当时走了??后来交警找到我们??判我方为全责??对方住了十天医院??也没有什么大问题??我方出了五千元的医药费??现在对方已经出院 后续的协商调解中??他说他牙齿断了三个??一个三千要一万??营养费等等两万??总共三万元的赔偿款??太漫天要价了??我方是摩托车 都是没有保险的 想请问一下对于赔偿标准这些是怎么规定的??调解中应该注意什么

2019-06-07 16:06: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拘留属于刑事责任,赔偿属于民事责任,两者是不冲突的。
    需要赔偿所有法律规定的项目:目前难以确定具体金额,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如果能够达到)、精神抚慰金等。
    希望以上回复对您有所帮助。

  • 1.医患双方当事人是否选择调解的自愿。选择行政调解是医患双方当事人的一种权利,不是必须履行的义务。卫生行政部门是否进行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选择,而且这种选择必须是医患双方共同自愿的意思表示,一方不自愿也不能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一方表示不愿意继续进行调解,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停止调解。
    2.医患双方当事人是否接受调解结果的自愿。医疗事故赔偿调解涉及对民事权利的处分,应当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任何单位都无权干涉。卫生行政部门不能强迫任何一方当事人接受赔偿数额的建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