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已去世,我家三姐妹和继母一起分割我父亲与继母婚前房屋,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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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遗产
继承有如下方式:
第一,
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
法定继承。
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 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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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几种情况,
离婚时房屋不能分割:
1、借用他人身份购买的房屋
2、以子女的名义购买的房屋
3、购买的商品房未及时办理产权证
4、购买的
二手房未及时过户
5、自建的房屋未经过审批
6、受赠、继承的房屋未办理过户
7、房改房未到位的房屋
8、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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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有人去世家产分配如按法定遗产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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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离婚房产分割为例: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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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