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2015年8月21日-2018年8月20日的合同期,公司8月1日通知我不续签。这个该如何赔偿

2019-06-07 19:58: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单位不续签或者降低合同待遇你不续签,补偿13个月工资,以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做补偿标准《劳动合同法》n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n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一般劳动合同到期前会有双方协商是否续约事项,就你的叙述看已经过期2个半月,公司也没有找你谈,假如这个期间依然维持工作安排那么可看作劳动合同顺延,但是这样你就失去了了保障。你可以直接找劳动部门和工会反应要求续订合同,假如你已经找到新的合适工作也可以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提前一月时间提出辞职。
    辞职前确定2011年12月31日后延续期内的其他相关福利和应有权益。
  • 合同到期不续签,属于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规定一定要提前通知,但是在实践过程中,通常是要提前一点通知是否续签,这样便于劳动者提前知晓用人单位的意愿。
    我国劳动法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在劳动者想要续签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选择不续签,应当支付劳动者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 不续签劳动合同有赔偿吗?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具体内容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赔偿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   
    1、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2、劳动者提出续订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   
    3、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合同,用人单位也不同意续订的。   由此可知,合同到期后,如果属于上述情形之一,则公司不续签合同时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相关法律条文: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更多网友还在关注: 合同到期没续签,发生工伤怎么办? 怀孕后合同到期公司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