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赣州信丰人,5月23日晚9点我下班时,骑电动车在南北方向的105国道北方向即右车道向左转弯T字路口,我在离路口20米外开启左转向灯,但左侧车道有两俩大货车经过,所以,我没有立即转向,而是减速靠左边,等车过了,我即转向,后面有一大姐骑的女式摩托车猛撞我车头后,摔倒,我也倒在路中间,我当时十分慌,没有受大伤,我起来后,将两辆车推到路边,送她到医院,她多处擦伤。现在,她家人认定我要负全责,她比我伤的重,而且,可惜我没有保护现场,留下照片。我的电动车没牌照,本来我是要大事化小,医药费出就出了,可是,她家人要我另赔5000元,还要定下保证书,就是一年之内有后遗症要我负责,我认我她在后面超我的车,没有按喇叭,主要责任是她,我只承担次要责任,给她承担全布医药己经尽责了。对方认为我开启转向灯后,没有转向,并有减速靠边行为,以致其以为我停车,后我又突然转向,所以我要负全责。现在在争义中,我的电动车没有牌照,不知是否要报警,责任怎么划分。

2019-06-08 06:59: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在医院摔伤的,如果要确定究竟医院是否承担责任,需要看摔伤是怎么个摔伤法。如果是第三方引起的由第三方承担责任,如果是由医院的保洁拖地什么的引起的由医院承担责任,但医院已经做了安全防护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
    如果是患者故意的摔伤,则由患者自己承担。
  • 双方交通事故及单方机动车事故中受伤的城乡医保参保人员报销医药费需提供的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
      
    2、住院费用清单
      
    3、出院记录(小结)复印件
      
    4、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
      
    5、经法院判决或民事调解的,还需提供判决书或民事调解协议
      
    6、如伤者本人驾驶机动车受伤,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
      
    7、由户口所在地村或社区以及乡镇提供的意外伤害证明
      
    8、初诊记录
      
    9、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本人江山市内各银行存折或卡的复印件两份,尤其注意要在存折复印件上写清楚联系电话,卡的复印件除写清楚联系电话外还要写上本人也就是户主的名字。
      需特别提醒在单方机动车事故中受伤的参保人员,在事故发生后您应及时报警,以备事后报销时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否则将会给您的报销带来不便。
  •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侵权损害赔偿的种类包括:
    1、侵害财产的损害赔偿
    2、侵害知识产权的损害赔偿
    3、侵害人格权的损害赔偿
    4、侵害人身的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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