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的是农村土地纠纷。我家在分地的时候有一块土地A地,我家因为孩子小,没有办法种很多地,就把A地让一家B帮忙种,几年后,我家想把地A要回来种,B不给我们家,我们让村委会调解,村委会没有调解成功,没有给我们解决,后来B就把地让给C种,我们知道后,让村委会帮我们要回土地,但是还是没有解决,今年我们在土地A种上了树苗,B把我们种的树苗给拔掉了,B还种上了其他的农作物,我们又找村委会解决问题,但村委会还是没解决问题,我们想采取法律手段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有材料可以证明土地是我们的等一些材料,我们需要做那些准备,准备那些材料起诉,可以胜诉吗?

土地纠纷
2019-06-08 09:04: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农村土地纠纷一般是对于土地权属的争议等等。那么,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是怎么处理的?土地纠纷调处的程序因争议双方的主体不同而有不同。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

    (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

    (三)协商、调解不成的,按《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如属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使用权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区、县级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是怎么处理的?
    (四)发生严重的侵犯行为,引起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事故,触犯法律的可直接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处理。

    (五)跨越县、市、省级行政管辖区的土地权属争议,各由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处理。这类纠纷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的土地管理机关组织有关部门临时组成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和裁决,并经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执行。

    (六)地方单位或个人与驻军发生的土地权属纠纷,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当事人双方的土地跨县、市、省的,参照上述规定处理。

    (七)当事人对有关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土地所有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地上附着物。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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