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回迁户对回迁房公摊面积过大问题我应该怎么办

2019-06-08 10:33: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您的咨询属于产权置换问题
    1、在回迁房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上,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相关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在1981年以前已经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承租的公有非居住房屋,以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承租的公有居住房屋,以租用公房凭证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租用公房凭证记载的是居住面积的,按下面所列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公寓
    2.
    06、独立住宅
    1.
    83、新里住宅
    1.
    82、新工房(有电梯、成套)
    2.
    00、新工房(无电梯、成套)
    1.
    98、新工房(无电梯、不成套)
    1.
    94、“两万户”新工房
    1.
    65、旧里住宅
    1.
    54、简屋
    1.25。
    2、对于面积补偿,原来的商铺面积按照市场价值计算总额,然后折算为回迁住宅房所能得到的面积额;
    3、对于商铺遭受拆迁,您同时可以主张停产损失补偿,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您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房屋的公摊面积包括哪些,  
    1、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  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共有建筑面积  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3、公用分摊建筑面积  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屋面积比实际面积小很多怎么办  房屋的购买者在怀疑自己所购买的商品房面积有水分时,自己测算的结果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当房屋实际面积增加或减少、商品房实际面积和预售面积不同的,购房者应当委托法定的房屋测绘单位进行测算。  因为《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权利申请人、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产测绘:
    (一)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
    (二)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房屋;
    (三)房屋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要求测绘的房屋。然后再全面收集证据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 公摊面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房子的公摊面积的组成主要有两部分组成:

    1、各个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了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的房屋和管理的房屋。

    2、单元和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的水平投影的面积的一半。

    但是凡是已作为独立使用的空间销售或者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该计入公用建筑面积的部分。
    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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