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下就是法院判决了对方赔偿我18万元,我也执行局了,但是对方称没钱,我要怎么办啊

2019-06-08 10:50: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如果没有违反妨碍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只是没钱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随时恢复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 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获得新的财产或法院掌握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后,方可恢复执行,作为申请执行人,要积极收集相关线索提供给承办法官。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如果有恶意转移财产或者阻碍执行的违法行为,才予以拘留。司法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内。
  • 法院判决书下来了责任方没钱赔偿怎么办?权利方有三个解决办法:

    1、责任方如果有非货币财产,权利方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权利方先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法院执行局确认责任方无财产可执行,可以中止执行,等责任方有财产时再执行。

    3、无力赔偿财产可以赔偿劳务,双方达成协议签字确认后报法院备案,责任方接受权利方和法院监督,以付出劳务的方式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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