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好,有个问题咨询下,我以帮人办贷款信用卡之类的收取多人的前期费用押金,现在没办成,暂时没有钱退给对方,然后收押金通过微信自己实名收取的,我通过微信发送自己写的普通收据,和自己身份证一起然后发给对方存底,现在如果对方要报警,我会不会涉嫌诈骗

2019-06-08 10:55: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信用卡被骗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 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
    汽车贷款手续费是不需要开发票的。谢谢阅读!
  • 够不够成信用卡诈骗罪要看你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有没有以下情形: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其次要看是否有“恶意透支”的行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
  • 为了避免微信诈骗,使用微信要注意:
    1)加好友后立即修改好友备注,否则别人下载了好友头像,换个相同名字来冒充好友身份,真假难辨。
    2)当被拉进一些部分认识,部分陌生的群里,如果有人恶意冒充他人,非常容易中招,这在微信群聊中要特别小心。
    3)不要轻信陌生群友,在微信聊天中尽量不谈及资金,财产等重要事宜。
    4)不要轻易打开发过来的网页链接,特别是在网页上要求输入账号和密码时就要万分警惕,可能就是一个盗号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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