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有2处宅基地,2个儿子,未分家。在新农村建设中,大儿子先拆一处房子并购买了1套楼房,几年后,二儿子拆另一处房子并购买了1套楼房,村里并补贴10万元,请问这10万元有大儿子的份额吗?

2019-06-08 11:40:0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 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继承人继承
    因此,在你父亲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其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后
    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你的爷爷奶奶,你爸爸的合法配偶,你爸爸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你的大爷和叔叔就无权参与你父亲的遗产分割
    对方的做法现在看应当是违法
    如果对方继续无理取闹 干扰你们的生活 你们可以报警 警方会依法处理
  • 如果夫妻未对财产进行书面约定,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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